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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翔说刑法:猎金年会官方网站奇心使你点进来正义感使你看下去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3-03-19 22:30

  原标题:罗翔说刑法:猎奇心使你点进来,正义感使你看下去

  「看得见的不需要相信,看不见的才需要相信。」

  最近有两个地方能看到全国各大高校各个专业的学生,一个是思政大课堂,另一个就是罗翔的法考网课。

  罗翔是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因为在教授刑法的视频中语出惊人,频繁登上热搜。

  例如,“青春型精神病”就戳中了每一位追星少年少女的心坎。

  他开通个人号的当天,就收获了90万粉丝,发布的唯一一条视频观看量达到278.8万。

  除此之外,在他的影响下,当年三聚氰胺“郭利案”重新浮出水面受到大众关注。网友在转发中纷纷感慨“冲着段子点进来,却越看越令人唏嘘”。

  罗翔在视频中分享了这样一个案情:2008年,当事人郭利将女儿食用过的雅士利奶粉拿去检测,发现其三聚氰胺含量超标200多倍,引发女儿严重肾结石。于是他向商家索赔200万。而雅士利直接报警,潮州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判处郭利五年有期徒刑,二审维持原判。

  郭利不服,期间一直上诉,但因“拒不认罪”没有得到任何刑罚的减轻。直到2017年,广东省高院重审此案,才当庭宣布郭利无罪,可申请国家赔偿。此时,出狱的郭利已经妻离子散,只能靠父母的低保过活。

  罗翔分析,这个案子的重点在于:对于个人来说,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你的权利;对于公权力来说,只要法律没有授权的,就不得处理。

  而当时的情况,更多是乱判和。讲到案件结尾处,他灵魂发问:“你赔多少钱,能够让正义得到实现?可能赔多少钱都没用。”明确权利观念,我们面对侵权索赔和无端欺压时,才不至于手无寸铁。

  总之,这位教授沙雕出圈,正经出圈,发个大头视频也出圈,凭一己之力攻占了B站“法律”词条。这一切,都要从逐渐走上日推的“法律段子”说起。

  “法律段子”其实是B站网友自截的一系列短视频,它们来自于罗翔“厚考”的系列公开网课。

  他的教学往往以故事作为引子,指向通俗的法律条例解释,并时而升华一下主题,有很好的传播效果。

  大家将罗翔的这种讲课方式戏称为“相声式教学”。

  在视频中,他会给出一系列经典案例,它们常常是令人匪夷所思,甚至挑战伦理道德或者正常认知的边界。

  这不禁让我想起传统电视时代的法治之光——普法栏目剧。

  为了将法条融入其中进行演示,这些案件的情况错综复杂,线索扑朔迷离,集钱财、暴力、伦理于一体。那些被叶子半遮的脸,可能是很多人童年的噩梦。

  不可否认,类似元素的存在会让大量观众带着猎奇的心态点进来。

  这时候,就很考验罗翔的教学功底,即如何把一个故事讲得俗而不庸,引人思考。

  他把案例库搭建成一个光怪陆离的小世界,有“贪赃不枉法、拿钱不办事”的合作社主任,有不懂英文无意识贩卖淫秽书籍的农民,有上知乎学习制作出绿色的毒贩。

  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叫“法外狂徒张三”。

  这些不够细致却有趣的人物设定,反而给了观众更多的想象空间。发生的故事不至于空洞,但也不至于刺激太大以致于无法接受。

  一人一桌讲述的方式,相比于普法栏目剧,也有一个更明显的优点:普法栏目剧让我们“知晓”,罗翔则让我们“共情”。

  在视频中他反复强调,要“以一个人的视角”,“怀着朴素的正义感”来思考问题。

  强烈的“共情”之下,每一个案件就是由他带领的一次场景想象式科普。从容的代入和理性的渐出,让罗翔的课堂充满魅力。

  说到底,这一系列视频还是一个圈层内的教学视频,指向一类特殊人群——准备法考的学生。

  破圈法律科普只是罗翔无意间达成的效果。那么,为什么会有这种惊奇的效果呢?

  首先,受众的下沉取决于内容带来的额外收益。

  如果你看短视频只是图个消遣,获得媒介使用的满足感,你可能会选择搞笑视频或者是段子。

  视频看到最后,你会开心一阵子,然后继续陷入无聊;或者发现在视频最后有一个不够隐秘的商业植入,在开心之余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反观“法律段子”,它披着段子的外衣,在同样的搞笑内容之后,进行了专业知识的植入。不多的知识恰到好处地出现,让观众能获得后续超出期望的额外收益。

  同时,由于法律知识本身脱胎于生活,具有极强的兼容性和应用性。你不必深究自己是否真正掌握了这种知识,只是将它用于储备,等待唤醒。

  因此,看完视频后的收获“段子”的愉悦和收获“知识”的错觉不断累积,“追番”的心情也就愈发迫切。

  其次,“法律段子”在全民熟悉的框架之内进行了合理的“越界”。

  为什么他能做到传统法治教育难以做到的事情,因为他不回避生活中所有的问题。不但不回避,还要以正确的原理对其进行解释。

  衣食住行、两性关系都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方面。

  在罗翔的视频中,他毫不避讳地分析“男性卖淫”“原配打小三”“老年人相亲”等话题。

  比起板着面孔的说教,开诚布公地探讨生活困境,没有什么不体面的,反而给了普法教育和性教育更大的可能性。

  毕竟对一个隐患最好的预防,就是先行打破蒙昧。

  如果仅仅是讲话有趣,或者视频内容有用,罗翔可能也不会如此吸粉。

  他的出现更大的意义在于“正三观”,不但输出了知识,也输出了法治观念。

  这是一个古典的命题。柏拉图从逻辑上推导,认为正义客观存在;色拉叙马霍斯认为正义只是相对的,强权即真理。

  现实生活中,柏拉图式的纯粹信念少,金年会手机天道不公的悲观感受多。就像开头提到的“郭利案”,当年雅士利公司权势滔天,初级法院为虎作伥,迟到的正义对于落魄的人生不痛不痒。

  如今在新闻里也时常会看到,多少年后凶手归案,冤假错案,奸商逍遥法外,民工困苦不堪。

  在法治社会中,比起对法条的不熟悉,人们心中对正义的怀疑更可怕。

  罗翔把正义类比为一个“圆”。圆是客观的概念。但从古至今,不管用多精密的仪器,都画不出一个完美的圆。这并不能说明“圆”不存在,只是我们暂时还看不到。

  “我们人类不断地在追求一个完美的圆,那是我们前进的方向。”

  “所有的法律人为什么要追求公平、正义,因为正义是客观存在的。它不断地挑动着我们的心弦,让我们虽不能至,心向往之。”

  作为一个法律人,外界只是看到了不公事件,他和他的同行是要切身投身其中。他称自己“只是一个海边的拾贝者”,其实也拾起了屏幕前的人对正义的信心。

  在如今的流行话语中,我们很难看见这样炽热和真诚的对“法律正义”的表述。汉谟拉比的文书已经在历史的风尘中有所斑驳,但是到了今天,对正义和公平最原始的追求却越来越消失在大众的视界中。

  我们时常目睹正义的迟到,激荡的情绪和舆论氛围也让不少人参与到媒介的审判中,理解法条的门槛太高,而我们主动接受法律教育的时间也太少。

  我们的律政影视剧还多在大秀精英范儿和办公室恋情中不断徘徊,“纯粹的正义之心”在社会语境里似乎成了无法实现的事,也是个人“社会性不足”的天真标志。

  这个时候,能够把法条和生活紧紧融合,并告诉大家正义感的重要性的罗翔,也就显得弥足珍贵。

  罗翔作为一个“up主”或“段子手”也许会被取代,但社会和司法永远需要予人信念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