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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年会官方网站上海政法学院法学专业介绍

作者: 小编 来源: 网络   日期:2023-01-15 12:42

  金年会[本科] 法学(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

  2012年,上海市教委批准我校同时为“上海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和“上海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为贯彻教育部和市教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我校从2013年开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工作,设置两个“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试点班”,探索培养对接社会需求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以及从事涉外法律服务的外向型卓越法律人才。

  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要求合格(若该地区无口试单独成绩则只看笔试成绩)。同时,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105分以上(如当地外语总分不是150分制,则外语单科成绩须达到总分的70%以上)。

  试点班将积极利用学科优势、行业优势,充分实现与司法实务部门“零距离”合作培养人才,力求学生通过专业学习,系统掌握法学理论知识和实务技能,忠于法律,全面发展,具有科学文化素养、法治理念、实践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培养能在政法系统、律所、公证等法律服务机构、其它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大型上市公司、金融机构等企业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公共基础课和学科基础课所修学分与法学的其他专业方向相一致。此外,开设的课程还有:民商法原理与实务、刑法原理与实务、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国际法原理与实务、律师法学、公证法学、律师职业道德、法律诊所、模拟法庭、谈判与辩论技巧、法律文书写作、律师营销技巧、社会调查方法、心理学等。另外安排实训类课程、司法考试类课程、交叉学科类课程、全英文课程、教学计划外讲座类课程。

  学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共同确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课程体系、共同开发优质教材、共同组织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

  在培养过程中采用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当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它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同一年级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根据学生自愿申请以及学生平均学分绩点等条件,学校通过面试遴选方式进行二次选拔录取,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选拔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以上具体实施办法在学生入学后另行公布。该试点班日常教学安排和管理由我校法律学院负责。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具备民商事法律事务操作技能,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仲裁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公司法、破产法、票据法、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侵权法、婚姻法等。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等政法系统,律师公证行业,其它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公司等。

  这是目前我国高校本科阶段唯一开设的特色专业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非诉讼纠纷解决尤其是具有调解能力的专门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熟知人民调解法原理与实务,了解非诉讼解决机制内容与制度,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和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心理素质,具备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知识背景,具有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和各类纠纷解决的技艺,适应社会实务部门的需求。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纠纷解决原理与实务、商事调解、律师与公正、仲裁法、谈判学、心理学等。

  就业前景:本专业就业前景良好,可到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仲裁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司法所等单位工作。

  本专业是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设有经济法学硕士点。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培养基本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初步掌握经济、管理基本知识,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能有效服务于司法、经济和管理领域的高素质法律专业的操作型人才。

  专业主要课程:法理学、中国宪法、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金融法、财税法、证券期货法、信托法、劳动法、竞争法、会计原理、合同法实务、房地产法、保险法、票据法等选修课。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公证机关。其他行政机关、公司企业、银行等经济部门。

  [本科] 法学(卓越涉外律师人才培养试点班)

  一、培养目标:依托设立在我校的“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这一国家重要战略平台,汇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司法领域、外交领域资深专家,形成多元化、开放式的教学科研队伍,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培养模式。

  二、合作院校:丝绸之路律师学院注重国际化办学,已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大学法律系、莫斯科大学法律系、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美国亚利桑那大学法学院、佛蒙特法学院进行海外合作,双方互派教师,并选派学生共同开展学术研究。

  (一)3+1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二)3+2模式,学生可以申请大三到国外学习,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本科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博士学位。

  (三)4+1模式,部分学生可以申请在大四到国外学习1年,通过特定的课程设置,所得学分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我校承认,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获得我校学士学位和国外合作院校的硕士学位。

  (一)海外合作。与多国知名高校建立人才合作培养机制,共同制定培养目标、设计实务课程、组建教学团队。试点班学生在大学四年学习期间,在自愿的基础上需参加一次时间不少于三个月的海外交流。

  (二)在国内外知名律所、大型企业建立教学实践基地,选派优秀学生参与大型国际会议。

  (三)在培养过程中采取竞争分流机制。学生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完成学业,不能满足试点班培养要求的,按照竞争分流机制,动态分流到其他法学各专业方向继续修读,已获得的学分可以计入总学分。最高分流率原则上不超过试点班人数的30%。

  (四)建立面向全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中期选拔机制。全校法学专业学生在大一春季学期末和大二春季学期末,根据平均学分绩点和综合表现申请进入律师班,学校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表现组织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合格者编入试点班学习。

  学生在校期间除享受各类校级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之外,还单独享有涉外律师试点班的特设奖学金,奖学金覆盖面不少于试点班总人数的50%,学生只要符合奖学金评审条件,均可享受。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系统掌握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WTO规则以及与国际经济相关的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具有理论分析、运用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涉外经济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外向型的高素质法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法理学、民法、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刑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国际贸易法、国际投资法、国际金融法、法律英语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税务、工商、海关、金融系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本专业方向是上海高等学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

  培养目标: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刑事司法基础知识和技能,具有一专多能,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服务于刑事司法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刑事执行法学、犯罪心理学、刑事政策学、刑事证据学、警务技能训练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军事技能、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就业前景:主要面向公安、检察、法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刑事司法领域。